2026年关于符合清华大学要求的二代子女提交小学入学材料的通知

| 编辑 尹讷娜 | 分类: 校园公告

2026年关于符合清华大学要求的二代子女提交小学入学材料的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2026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5月6日—5月31日为小学一年级学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入学信息采集时间。请家长及时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平台:yjrx.bjedu.cn)或北京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京学通:https://jxt.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清华大学教职工二代子女2026年登记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1.符合北京市入学要求;

2.符合清华大学要求的教职工二代适龄儿童。


二、工作流程

1.家长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平台:yjrx.bjedu.cn)或北京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京学通:https://jxt.bjedu.cn)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下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扫描二维码,填写《2026年清华大学附属小学二代招生信息登记表》,请事编教职工和积分排队职工务必按各自二维码进行子女入学信息登记:

            

  事业编制子女登记二维码       积分排队子女登记二维码

3.网上预约现场提交资料:家长手机扫描小程序,预约510日现场提交入学资料的时段。预约开始时间:578:00,预约截止时间:5918:00,请事编教职工和积分排队职工务必按各自预约通道进行预约。

      

4.根据适龄儿童情况现场提交相应资料。

时间:5月10日(周日)13:30-17:00

地点: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双清苑校区北门

5.审核验证:5月下旬由学校提交清华大学审核。

6.如材料审核通过,附小不再电话通知,7月初可在入学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三、现场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类适龄入学儿童所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后续如有变动,需按北京市和海淀区教委的要求补充提交;

2.关于资料的要求:

①各类适龄入学儿童都需要提供两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家长提前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亲笔签名确认(集体户、博士后、外籍港澳台、外地适龄儿童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于5月下旬补交);

②各类型适龄儿童所需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都需准备,其中集体户、港澳台外籍、外地、外区和博士后子女需提供两份资料复印件,其他情况提供一份资料的复印件,资料的复印件上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③复印件按照所需资料顺序排列,需提供两份复印件的,也请提前分开整理为独立两套

④户口本必须包含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整本户口本信息,如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各自户口本,属于无户口本的,如外籍提供护照,军官需提供军官证,以此类推;

⑤父母身份证(请将正面和反面印制于同一页,一人一页);

⑥结婚证只提供任意一方的复印件即可;

⑦所有复印资料仅提供有效信息页复印件即可,不需封面封底,同时请不要用曲别针和订书机进行装订;

⑧清华一方家长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具的时间范围:2025年4月—2026年3月),可直接登录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注册后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如需开具《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可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index.jhtml)注册后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具体路径为:社保查询-参保证明-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参保地为中央本级)。

3.每个家庭一人前来办理,学校因场地有限不能提供停车服务,请绿色出行;

4.请按照预约时段办理,耐心等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5.凡需要学区进行审核的,务必提前电话联系学区确认相关材料;

6.需补交资料的,请于5月15日前送至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资料袋封面注明二代类型+学生姓名)。

 

四、联系电话

1.清华附小咨询电话:62782241

2.上地学区管理中心(电话:62967726,地址:海淀区厢黄旗东路紫成嘉园9号楼A207)

3.学院路学区管理中心(电话:62319391,地址:海淀区志新村小区25号石油附小南校区)

4.青龙桥学区管理中心(电话:62881416,地址:海淀区大有庄甲18号。)

5.海淀区小招办咨询电话

本市户籍:62819952 / 62884772

非本市户籍:62819680 / 82557630

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6:00

附:清华附小双清苑校区北门

清华大学附属小学

2026年5月5日


附件一:各类别适龄儿童所需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清华大学要求的教职工“二代”适龄儿童

1.子女具有北京市户口的

1.1子女户口在海淀区的

  1.“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请家长提前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2.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3.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4.全家户口本(包含父母及适龄儿童信息的户口本整本,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双方身份证;

  7.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1.2 子女与父母户口在清华大学集体户口上的

第一步:在平台上进行入学儿童的信息登记,等待审核。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

第二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由附小统一到上地学区办理审核。

  1.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2.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3.监护人(父母)及子女的集体户口页(清华大学集体户首页由附小统一办理),如其中一位监护人不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此监护人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双方身份证;

  6.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二)。

第三步:上地学区审核通过后,家长及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2份)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家长需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1.3子女户口为京籍但不在海淀区

第一步:在子女户口所在区县做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

第二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所在区县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2份,家长提前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2.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3.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4.全家户口本(包含父母及适龄儿童信息的户口本整本,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身份证;

  7.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二)。

2.子女是外籍

2.1子女是外籍,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户口的

护照中如有中国大使馆签证页或出入管理局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证,可按下面步骤操作:

第一步:到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进行在京就读资格审核,开具《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海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807893;

第二步:带相关资料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具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三步:家长5月6日—5月15日期间,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预约到相应学区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学区开通信息采集账户,家长将入学儿童信息填写完成等待平台审核。

第四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2.子女护照;

  3.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4.一方监护人户口本和一方监护人护照首页,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身份证;

  7.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8.《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第五步:5月下旬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和打印2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请家长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如没有中国大使馆签证页或出入管理局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证,可按下面步骤操作:

第一步:给子女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步:按“1.1子女户口在海淀区”的流程进行办理。

2.2子女是外籍且属于华侨子女的

第一步: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进行在京就读资格审核,开具《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807893;

第二步:带相关资料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具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三步:家长5月6日—5月15日期间,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注册,家长将入学儿童信息填写完成等待平台审核(如需要则预约到相应学区现场审核),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

第四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子女出生证(如是英文版,需要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或到国内公证处做亲属关系公证);

  2.子女护照(应包括护照首页和签证页);

  3.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4.全家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身份证;

  7.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8.《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第五步:5月下旬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和打印2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请家长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2.3 全家均为外籍的

第一步:到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进行在京就读资格审核,开具《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807893。

第二步:打印海淀社保证明,海淀区人力社保服务热线:68940680转1;

第三步:带相关资料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具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四步:家长5月6日—5月15日期间,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注册和预约,到相应学区现场审核后,等待平台通过。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

第五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2.子女护照首页和签证页;

  3.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护照首页和签证页;

  6.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7.《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注:外籍儿童持有旅行证或无有效签证页的,必须先办理落户;外籍儿童,父母为非京籍的,参照非京籍儿童审核标准,提供相应证件。

第六步:5月下旬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和打印2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请家长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附证件样式:

  

 3.子女是港澳籍的

3.1父母双方为非京籍,或一方为非京籍、一方为港澳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审核“四证”后,在网上进行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3.2父母及子女均为港澳籍的,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审核“四证”后,在网上进行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3.3父母一方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在网上进行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并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约到相应学区审核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第一步:到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进行在京就读资格审核,开具《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807893

第二步:带相关资料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具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三步:家长5月6日—5月15日期间,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预约到相应学区进行审核,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平台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第四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2.子女及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非港澳籍的家长,则提供户口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3.子女及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4.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5.父母结婚证;

  6.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7.《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第五步:5月下旬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和打印2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请家长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4.子女户口是外省市,但父母一方具有北京市户口的

第一步:网上进行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第二步:带相关资料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具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三步:家长5月6日—5月15日期间,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约到相应学区进行审核,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平台审核通过后打印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第四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2.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3.全家户口本(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本整本,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身份证;

  6.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第五步:5月下旬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和打印2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请家长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二)“二代”超龄儿童

第一步: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二步:到相应学区现场审核,并填写《2026年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学区确认相关材料。

第三步:学区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发送信息采集账号及密码至法定监护人手机上,法定监护人登录至平台,填写入学儿童详细信息后,下载和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

第四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请家长提前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2.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3.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4.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户口本整本,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双方身份证;

  7.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租房的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8.未就读过小学的情况说明(或提供医院病历、就读幼儿园证明)。

(三)清华大学在站博士后的非京籍子女

第一步:到清华大学人事处领取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

第二步:到附小清华园校区开拟接收函(办理时间:工作日13:30—16:00)。

第三步:在网上进行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请注意信息采集填写的住房地址必须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房主的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并在5月6日—5月15日期间,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约到相应学区审核。

第四步:现场提交如下材料到附小双清苑校区:

  1.子女出生证(如为英文请提供翻译件);

  2.清华一方家长的清华大学工作证和社保证明;

  3.全家户口本(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本整本,不在同一户口本则提供所有户口本);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身份证;

  6.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周转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如租房需承租一年以上,租房的需与房主本人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

  7.全国博管办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

  8.全国博管办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

  9.与人事处签署的聘用合同。

第五步:5月下旬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和打印2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带水印的有效),交到附小双清苑校区东门传达室。请家长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空白处写明工作证号及有效期,并签名确认。

附:全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及博士后进站函样式

  

 

 

附件二:知情同意书